出院手續
2014-11-28
1.當醫師認為您的病情已穩定,病房人員將為您整理資料,通知行政單位辦理出院手
續(嬰兒是否一起出院請告知醫師或查房人員,順道辦理嬰兒出院手續)。
2. 行政室於當天早上約10點左右通知出院病人辦理出院手續,星期日預出院者請於星
期六預先辦理。
3.請至地下一樓行政室辦理出院手續,並領回健保IC卡、診斷證明書及繳費收據。
4.如有出院帶藥,請至一樓藥局領回,藥師會給您適當的用藥指導。
5.抱寶寶出院時,請持產婦身份證及繳費收據至嬰兒室,護理人員將爲您解說寶寶出
院衛教,並發還兒童健康手冊。
6.初生寶寶如不一起出院,請家屬至二樓嬰兒室辦理托嬰手續。
7.托嬰的寶寶,如要出院,請先行電話告知嬰兒室(電話:08-7382222分機轉211),
到院時,請先到地下一樓行政室繳費,再至二樓嬰兒室辦理出院手續,需持產婦身
份證及繳費收據抱寶寶。